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
日前,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研究贯彻意见。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若干措施》,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省委印发的《若干措施》,结合河北工作实际,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具体措施,为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会议就此强调,要认真学习《规定》和《若干措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各党支部学习等多层次多方式,不断增强落实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提出,要全面压实责任,推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坚持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按照《分工意见》要求,修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各项具体责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升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提升党组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督指导,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以目标为着眼点,以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考核、监督、问责、整改等各项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党组对下级法院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把系统党建紧紧抓在手上,通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引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