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8亿元用于水毁普通公路恢复重建

13.09.2016  02:03

  近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资金8亿元,专项用于“7·19”特大洪水灾毁普通公路恢复重建。   

  此次下达省级资金重点补助石家庄、邯郸、邢台三个重灾区,兼顾保定、秦皇岛等其他受灾县(市、区)恢复重建。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我省水毁普通公路加快恢复重建,确保水毁道路在2017年底前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