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滦平 一个北京周边县的维稳样本
■ 一点一面: 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滦平法院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作,针对县域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
小颖是滦平县职教中心的一名学生,每到开学、放假时期,小颖所在的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听一堂来自滦平法院的法官为学生们上的法律知识及假期安全课。
滦平法院专门为全县各中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他们针对发生在青少年中的犯罪案件,以案说法,告诉学生犯罪行为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避免。小颖说:“法律课非常受同学们欢迎,我们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更增强了预防犯罪的意识。”
当前非法集资多发苗头,特别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的群体,往往会成为不法分子蒙骗的对象。对此,滦平法院民庭的法官到各社区、乡镇及重点农村,向老百姓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危害,讲解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告知理性理财、谨慎投资,看紧自己的钱袋子。
滦平法院纪检组长冷明发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基层干部、村委会成员在征地补偿款、惠农补贴发放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直接侵害了百姓切身利益,易激起民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影响社会稳定。”
滦平法院的院领导,充分利用会议、下乡等与村镇干部接触机会,向他们讲解职务犯罪的种类,分析职务犯罪的危害,以案释法,增强村镇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滦平中小企业多,在企业用工及管理方面存在不同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滦平法院用法律手段服务企业发展。一年以来,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县域32家有法律需求的企业实地走访,免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
在城镇建筑业、矿山采掘业、金融企业的座谈会上,法官们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为企业分析在生产运营、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预防建议,企业负责人认真听取并采纳,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收看这期《小超说法》,我们下期再见!”这是孙小月法官第三次在县电视台录制《小超说法》节目。
副院长周玉秋说:“利用电视台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大众普及法律知识,让百姓听得懂、入得脑的方式学法、知法、守法,就达到了法制宣传目的。”
近两年,滦平法院与滦平电视台、电台合作录制法制宣传节目,已累计20期。通过讲述真实案例向百姓宣传法律知识,节目内容通常涉及到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及典型刑事案件,以实际行动推动着法治进程。
每当法制宣传日、各大节日和农村赶集日,在县城中心、社区、乡镇都能看到身着制服的法官身影,他们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宣传单,给寻求法律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我的工资什么时候能要回来?”“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法官们边安慰:“别着急,您慢慢说”,边耐心地解答着。法制宣传日用一周时间做法律宣传成为滦平法院不成文的规定,集市上喧闹的法律咨询场面也已经成为一道固定的风景。
他们还在推进司法进程中积极发挥引导功能,为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2013年,大量物业服务纠纷涌入法院,滦平法院民一庭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看到物业服务纠纷中存在的服务、管理问题,针对物业服务的项目和标准、服务合同内容的完善,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及时得到采纳。
近年来,滦平法院针对企业征地补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7条,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并采纳,有效地促进滦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
■ 一乡一庭: 矛盾化解在诉外
马年春节刚过,天降大雪,在张百湾法庭辖区,货车车主刘某雪后驾车失灵车身侧翻后将112国道路边居民张某房屋后墙穿透。
事发后,房主张某提出20万元的赔偿,否则不让车主提车。县交警队调解未果,镇、村负责人多次出面调停,因房主不肯让步均未解决。
对于索要高额的房屋损失,房主张某拒绝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是要通过信访求说法。此事一拖两个月,112国道上的车身侧翻穿墙“景象”一直未动。
今年3月,滦平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启动后,张百湾法庭的负责人朴金利法官在初始走访时发现了这个“景象”,在了解来龙去脉后,朴金利认为,此事即便是引导张某起诉到法院,对于其过高的赔偿数额,单纯的判决也很难彻底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
因此她决定进行诉前调解。朴金利带领书记员杨艳走进了房主张某家。在协调多方力量调解的同时,通过物价部门评估、保险单位主动上门理赔,加之十余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纠纷通过诉外调解得以圆满解决,车主刘某取回了车辆也进行了合理赔偿,既维护了百姓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失,又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还避免了一起信访案件发生。
滦平法院力促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自今年3月启动“一乡一庭”工作以来,全县新增15个基层法庭,实现了“一乡一庭”。每个基层法庭确保配备一名审判人员、一名书记员,办公场所设置在乡镇,法庭人员吃住在乡镇,法院为法庭配齐交通通讯等办公设备,从人员和物质上为“一乡一庭”提供保障。
滦平法院副院长康宏伟细数“一乡一庭”带来的好处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既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降低诉讼成本,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又强化了诉讼内外的调解衔接,加强与乡综治办、司法所、民调组织的沟通协作;
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人民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又利于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开展,促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
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的排查和化解,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指导,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处理中的作用。
好的形式收获了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滦平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信访案件数同比下降了52%。
■ 一案一慑: 打击犯罪不手软
滦平法院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针对容易出现的犯罪类型,坚持快审快结,除暴力犯罪外,把打击的锋芒对准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破坏环境以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滦平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贡献,净化了首都北大门的社会蓝天。
滦平矿产资源丰富,矿业企业较多。滦平法院着重维护矿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有力打击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今年共审结破坏矿业生产经营案件4起,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随着滦平征地、拆迁的增多,滦平法院在打击基层个别乡镇干部、村委会成员在征地补偿款及惠农补贴的发放等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做到从重从快,在充分重视证据,使案件办成铁案基础上,通过宣传报道,增强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廉洁从政的意识,利用惩处腐败犯罪的案例教育社会,对社会腐败现象起到警示教育和预防教育作用。
滦平作为首都北大门,是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重点县之一。近年来,受不法利益驱逐,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时有发生,造成了对耕地及山林的破坏。
滦平法院将打击这类犯罪作为重点,今年以来,审理非法占用农地2件、盗伐林木2件、滥伐林木1件,除特殊情况一律进行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保护了县域环境。
滦平县是一个林业大县,林地面积3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今年3月,降水稀少,气候干燥,虎什哈镇卧牛山村村民杨某因焚烧杂草引发山火,造成森林火灾,经有关部门鉴定,过火面积达210亩。
此事件引起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给村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杨某失火案件公诉到法院之后,滦平法院刑庭决定就地审判,在王某所在的乡镇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现场旁听干部群众百余人。
对杨某失火案的快审快结,给当地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审判过程和结果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对全县群众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了人人争做护林防火宣传员,监督员意识。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31/content_87050.htm?div=-1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08月31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