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南壕堑法庭 老先进的工作新常态
河北省尚义县地处河北西北部、内蒙古高原南缘、晋冀蒙三省交界处。尚义县人民法院南壕堑人民法庭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庭,凭着全庭10名干警的扎实努力,每年办理案件数量占到全院案件半数以上,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五好人民法庭”。
化解矛盾有方法
南壕堑法庭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并在办案实践中,总结出系列化解矛盾方法。
用心做工作的“五心式”: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工作把握火候的“六字经”:审、听、找、讲、揭、解。化解矛盾的“八结合”:诉中诉外、庭前庭后、讲法动情、判官亲友、鼓励批评、冷热处理、夸张虚实、部分整体相结合的化解矛盾方法。这些方法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在全市法院推广。
2014年1月28日,寇某急匆匆拿着刚立案的材料来到法庭,说辽宁一家法院的执行人员已带当事人在银行,马上划拨该款项。
原来,寇某将180名农民工的103万元工资,打到其挂靠公司的账户,而该公司因在辽宁的经济纠纷进入执行阶段,账户被辽宁省一家中级法院冻结,导致无法提款支付农民工工资。
此案涉及人数多,款额较大。法官陈者军及时与辽宁法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要求对此案谨慎处理。
起初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有些农民工竟然躺到地上。一位农民工拍着桌子说:“如果我们拿不到工资,谁也别想走,我们就住这里了。”
“农民工兄弟,你们辛苦一年挣点钱不容易,工资是血汗钱,都能理解。”陈者军拍着一农民工的肩膀说。
经过认真做工作,农民工们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陈者军乘势追击:“双方都坐下来好好谈,只要相互真诚相待,没有谈不妥的事情。”
他首先把辽宁法院负责执行的同志及所带的当事人叫到一边,陈述不可划拨这笔款的法理和划拨可能引发的后果,取得了他们的理解。
又把农民工代表叫到一边,认真讲解办案程序,说明道理,让农民工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辽宁法院工作人员也协助法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听着主审法官有理有据的讲述,看着穿着破旧的农民工,对方做出了让步,表示农民工兄弟的辛苦钱我们不能要,希望他们尽快拿到手。
仅仅半天时间,该案就得到圆满解决。看着农民工露出喜悦的笑容,陈者军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处理问题有功力
南壕堑法庭主动把维护一方稳定、处理突发性案件,作为自己重要的工作职责。日久天长,县里一有急难险重任务,都愿意交给他们去办,周边县区群众也都愿意将两地管辖均可的案件,要求到南壕堑法庭办理,认为在这里能够真正体会到公平、公正、高效。
2011年8月28日,该县辖区内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案件,死亡17人,受伤16人。时任县长召集法院、交通、财政等有关领导研究处理办法,院领导把法院承担的任务,交给南壕堑法庭处理。该庭按照上级指挥,依法依规,积极做好调解赔偿核算工作。
具体做工作的法官高度负责,热心接待每一个当事人,释明每一条法律,清楚计算每一项赔偿明细。
王某一家4口人,大女儿在外地读大学,二女儿在县城租房读小学,王某妻子因病不能干活,王某是一家经济收入的支柱。这场车祸让外出打工的王某当场死亡,给这家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巨大打击。王某妻子情绪激动,要求必须给一个明确答复,否则将做出过激行为。
经法庭人员耐心做工作,王某妻子情绪得到缓和。法庭在核算其赔偿金时,建议相关部门考虑王某家庭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商议,为其增补了5万元民政救助资金。
经法官们不懈努力,除因伤残鉴定无法计算赔偿数额之外,所有死者的赔偿事宜,均在当年办结,受伤人员的赔付也近尾声。
疑难案件有招法
尚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没有规模工业企业,商业流通相对落后。由于地域特点,出现了一些特殊案例,诸如家畜不慎掉入山崖、群牛斗殴致残致死、阴婚阳配干尸争抢、双残男女婚姻解除等民事纠纷。这些案件的解决,要么没有法律支撑,要么没有案例参考,但法官们依照个人经验和地方风俗解决,都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春节过后,坝上依旧寒意浓浓,乡间小路泥泞不堪。带着卷宗,庭长刘正忠和书记员小杨因一个看似简单的离婚案,奔走在车辆根本无法驶入的乡间小路。
女方陈某患先天性小儿麻痹,下肢只能跪在板凳上行走,嫁于本村尹某。婚后生育一男孩,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也幸福。天有不测风云。尹某因打工时摔伤大脑,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极度贫困之中。矛盾随之产生,并日趋恶化,陈某起诉要求离婚。
看着这个特殊的家庭,刘正忠的心情非常沉重:一定把这个案件处理好,绝不能因为家庭不幸,让他们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带着这份坚定信念,顾不上天气寒冷和脚下泥泞,也顾不上肚子饥饿和身体疲惫,他们先后五次往返于双方家中,耐心地做着调解工作,直到最后双方终于达成离婚意见。
刘正忠一直惦记着两家人的生活,在一个月内,帮助他们双方申办了低保,使他们又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法官点评:
尚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沛然: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我可以骄傲地说,南壕堑法庭干警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处处践行基层法官的使命。他们身在群众中,与群众心交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一方的稳定。
尚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孟宪强:这个法庭的法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逐渐形成了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紧松结合、因案制宜的办案风格,走出了一条司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的好路径。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2/28/content_92214.htm?div=0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12月28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