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高速危险物品运输车禁行

06.04.2018  23:26

  为确保2018年清明、“五一”假期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交管局、天津市交管局、河北省交管局日前联合发布通告,4月5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京津冀三地高速公路通行。

  通告要求,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记者吴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