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实现互认互通

04.01.2016  13:54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过协商洽谈,京津冀三地达成协议,互认互通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

  根据规定,在我国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实现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互认互通后,只要持有京津冀任何一地的从业资格证书,即可在另外两地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省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余家,从业人员上万人,年营业额100多亿元。但相对于京津两地,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服务机构规模小、实力弱,服务项目单一、同质化明显,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从业资格实现互认互通,对于促进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合作,特别是带动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协议,三地人社部门还将逐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标准等方面协同发展,以实现三地间人力资源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