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2017年“劳动节”假日安排如下:
一、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连休共3天。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