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站备案
10.07.2014 20:10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石家庄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经营性互联网站需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法人有效身份资料证照复印件、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3)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4)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5)系统维护权落于外地,服务器托管于本地的网站,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其系统维护权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2、市局网络警察分局确认盖章后,一份留存备案,另一份由本单位自己保存;
3、没有计算机安全员证书的,要到培训中心统一参加培训;
4、互联网网站建设单位,在网站的IP地址、存放的物理地址等发生变动时,应重新备案。
附件: 石家庄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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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公安局
10.07.2014 20:10
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春节期间慰问公安民警和警辅人员
2月4日(除夕)上午,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