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灵寿县对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向村级延伸工作开展督查

09.09.2015  0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近日灵寿县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县15个乡镇的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分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情况。检查各乡镇在学习栾城经验、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研究《正定县安全监管规范化文件资料汇编》(乡镇村级部分),并结合辖区实际,借鉴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安监站各类档案资料情况,尤其是落实省安委办督导意见,制定和落实“提示卡、反馈单”制度情况。
  二是安全监管规范化延伸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在辖区内筛选1-2个行政村试点建设情况,实现村级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台账(工作日志)的“五有”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村“前沿哨所”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形成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据悉,该县各乡镇安全监管试点示范村建立后,将在全辖区内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