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把手”离任审计应突出两个重点

16.11.2015  12:35
    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正职离任要实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正职离任审计不同于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乡镇一把手主管范围广泛,牵涉经济事项繁多。因此,乡镇“一把手”离任审计应突出以下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乡镇财政预决算审计重点。首先,财政收入方面,重点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在财政部门摸清财政收入总量的基础上,主要抓预算收入进行延伸审计,其一是对执法单位的收入进行延伸审计,核实有无滥罚、滥收费、隐瞒、截留等现象;其二是对税收收入进行审计,延伸审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纳税人,查实税收征管中有无买税、卖税、提前征税,虚增税收等问题。其次,财政支出方面,在财政部门摸清支出总量的基础上,对预算单位进行审计,重点查实财政支出的真实及合法性,同时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审计。二是突出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首先查清一定时期内专款收入总量,查清有无不按规定征收、隐瞒、截留状况及对上级拨出的专款不入账等问题。其次是查清专款支出总量,有无挤占、挪用、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同时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有无不廉洁行为。最后是延伸审计用款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各乡镇正职主管繁多的经济事项中,如果突出以上两项审计重点,查深查透,在弄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客观综合分析,并作出客观评价,乡镇“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经济的才能便一目了然,为组织部门用人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