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奖励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

12.09.2016  00:10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

奖励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

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奖励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的决定》,全文如下:

多年来,全省广大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坚守乡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省乡村教育事业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

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乡村教师、乡村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了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申报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和公示,认定:白书英等270名同志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韩英翔等30名同志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10000元。希望受到奖励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奖励的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为榜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记使命,淡泊名利、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