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工商局四项措施为市场主体发展搭建快车道
今年以来,乐亭县工商局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全县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在各登记受理窗口,均设立了咨询宣传台,摆放了宣传资料,积极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主动协调,积极合作,利用各种途径,为办事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激发了创业热情,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积极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管制,精简审批事项,将国务院公布的113项前置许可调整为后置。同时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办理各类注册登记一律实行零收费,并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间,对注册有限公司的,办照期限缩短为3天以内;对申请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人私营企业的,只要材料齐全,可当场领照。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拓展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和照后服务制等服务举措,遵循“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证照办理限时清”的工作准则。该局党组深入到企业实地调研,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帮助企业利用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登记职能,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不足、发展困难的问题。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出发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行政预警、提醒、劝导、建议等,教育引导企业自我改进、自我规范;坚决杜绝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办案、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扣乱罚和粗暴执法等问题。同时该局在各服务窗口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共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65户,与2014年相比净增637户,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5396户。新注册商标4个,办理股权出质登记8份,办理动产抵押10份,担保主债权总金额20.1亿元。 (高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