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27.27万元
24.07.2015 19:3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更好地体现国家与社会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鼓励适龄公民积极履行兵役义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对2013年至 2014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进行了发放。
2015年,丰南区共为514名义务兵家庭通过社会化发放优待金827.2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116人,优待金标准为 17760元/年,共发放资金212.48万元;农村义务兵398人,优待金标准为12516元/年,共发放资金614.79万元。其中,对44户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丰南区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并在此基础上增发2万元;对62户大学生家庭,优待金按原户籍所在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现全部发放到位。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07.201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