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04.07.2015 12:06
本文来源: 政府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5年我市中考阅卷、划线工作目前已全部结束。经市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7月3日,公布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4”高职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不含理化和信息技术)。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市区普通高中445分。市区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356分;音乐专业成绩54分,美术专业成绩121分,书法专业成绩45分,专业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特长生录取时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招生学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考生(含各县考生),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223分。录取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公助生实际录取线的50%,按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外,各县(市)、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报考驻县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42中招各县部分的考生)的最低控制线545分;报考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445分。五年制(含3+2)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180分(不含理化试验和信息技术成绩)。
各县(市)、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待成绩下发后,根据本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按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考试院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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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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