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保定市出台科技金融合作资金及合作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28.08.2015  08:03

近日,保定市深度挖潜科技金融合作,出台《保定市科技金融合作资金及合作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优化科技与金融的资源配置,规范和加强科技金融合作专项贷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项目和实施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解决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

2014年,市科技局与河北银行保定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科技“”资金撬动银行“”资金,用1000万元科技经费实现科技金融贷款1.3亿元,推动了保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成果孵化和专利应用等,丰富了科技投融资渠道,促成了河北省首家科技银行的成立,成为政府转换服务角色的有益实践。

实施细则》规定,市科技局设立科技金融合作专项资金,河北银行科技支行放大10倍设立科技合作专项贷款授信,共建服务平台,对保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定向融资支持。

科技金融合作专项贷款支持的范围为:本市注册并通过省(含)以上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主业突出,行业前景广阔,具有快速增长的市场潜力,制造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软件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获得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或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优先。

今年市科技局进一步优化科技与金融的资源配置,继续投入1000万元科技经费,将今年的科技贷款总额下限提高至1亿元,单笔贷款额度提高至1千万元至3千万元,年利率控制在7%,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