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北京“小官巨腐”严重 拆迁问题较多

10.07.2014  13:30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7月8日,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徐光春、副组长李五四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视情况。7月9日,徐光春代表巡视组向北京市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郭金龙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31日至5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中央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中央巡视组反馈会议

    徐光春指出,北京市委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形势依然严峻,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仍存在工作不平衡、边整边犯等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仍反应强烈,“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干部的消极情绪有所抬头,一些培训中心成为不良作风的滋生地。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充分科学论证、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不够,用人导向不够明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等问题。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徐光春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市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创造性,全面深化改革,把总书记“2·26”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委要树立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市纪委要敢于监督、有效监督。高度重视重点领域腐败和“都市村官”贪腐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

    三是着力克服干部消极现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培训中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

    四是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村官队伍选任和管理。

    徐光春强调,北京市委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市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