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对全市11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
据了解,此次司法巡查的重点内容是了解掌握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查法院及辖区法庭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的情况。这其中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情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重大经费开支、重要工程项目等事项实行民主决策等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等干部任用原则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司法业务建设情况: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能动司法、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收结案基本平衡的情况;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措施的情况;执行司法公开、合议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审限制度等各项诉讼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监督的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以及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司法队伍建设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院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十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等廉政纪律,加强教育、创新制度、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改进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情况。
各司法巡查组入驻被巡查法院,采用“三会两查一评估”的方式进行巡查,“三会”即“院党组会”、“全体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座谈会”;“两查”即,一查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类案卷,二查法院的财务情况,这项工作已委托市审计局进行专项审计;“一评估”是在巡查组完成初步巡查工作后,形成巡查工作报告,对巡查出的各类问题梳理后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司法巡查的重点内容是,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司法业务建设情况、司法队伍建设情况,结合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正风肃纪活动改进审判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法院队伍反腐倡廉建设。
对被巡查法院存在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的原则。中院党组根据各巡查组汇报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各基层法院的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就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各巡查组负责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中院还为各基层法院组建档案,长期保存巡查中取得的资料,作为评价各基层法院工作的参考,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的措施,推动被巡查法院充分地运用巡查成果,促进问题解决。
此次司法巡查主要采取会议动员、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剖析案件、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司法巡查期间巡查组受理信访,在县、市法院及法庭设置巡查工作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中来。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