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等52个县(市、区)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的公示
根据《“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冀政〔2013〕55号)及《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2014〕13号),石家庄市长安区等68个县(市、区)自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参加了河北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科学评价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成效,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发了《河北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综合评价方案》(冀食安办〔2015〕64号)。经68个县(市、区)自查自评和所在设区市相关部门审核,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参加省级综合评价的64个县(市、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综合评价,拟报请省政府确认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家庄市藁城区、晋州市、井陉县、新乐市、石家庄市高新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深泽县、灵寿县、宽城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赤城县、怀安县、康保县、崇礼县、张家口市经开区、尚义县、阳原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丰南区、唐山市古冶区、唐山市开平区、遵化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霸州市、固安县、保定市满城区、高阳县、曲阳县、望都县、易县、阜平县、安国市、吴桥县、任丘市、献县、泊头市、故城县、内丘县、南和县、沙河市、邯郸市峰峰矿区、大名县、涉县、邱县、成安县52个县(市、区)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石家庄市长安区等52个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公示(上述52个县(市、区)创建情况自评报告电子版请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专题专栏”——“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hebfda.gov.cn/CL0230/)。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8日- 6月14日。公示期间,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监督和相关问题的反映。
联系电话:12331。
通讯地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91号),邮编:050090。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