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03.10.2015  10:15
<p>  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记者邹伟、王茜)“十一”国庆假期以来,一些高速公路流量增幅较大,车辆行驶缓慢,一些路段出现局部交通拥堵。有的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占用应急车道抢行,阻碍救护车、抢险车、执法车通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力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p><p>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道路勤务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人并进行现场处罚,依法予以记分;加强科技监控,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电子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监控设备抓拍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通过情报信息板等方式予以警示,并一律依法从严处罚。</p><p>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应急处置,对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做到快出警、快处理、快清障、快恢复交通;加强对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协调交通路政、道路经营管理单位,提高保障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畅通水平;加强宣传曝光,加强高速公路沿线的信息发布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深入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性,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应急车道违法案例,增强警示效果。</p><p>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应急车道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环线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车辆使用的车道,是“生命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人除将面临罚款200元处罚,还将一次记6分,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依法拖离,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全国交通违法信息已联网,无论是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违法,都将及时转递、处罚。假期出行遇道路拥堵,请耐心等候、听从交警指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请切勿占用应急车道。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