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专题研究“三个老师”协同育人工作

17.07.2017  23:44

近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三个老师”协同育人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处《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老师”制度,深入推进协同育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学校二届四次全会(扩大)对学生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从进一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出发,进一步推进我校“三个老师”协同育人工作地深入开展。《指导意见》在对名誉班主任、学业导师(临床学业导师)和专职辅导员“三个老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的同时,还对“三个老师”的遴选与聘任、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

在专题研究会上,与会领导结合《指导意见》和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三个老师”的协同育人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上,崔校长指出,实施“三个老师”的协同育人制度意义重大,作用明显,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他结合《指导意见》就做好“三个老师”的协同育人工作提出了修改意见。他强调,要将“三个老师”制度作为管理干部考核、选拔和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的重要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三个老师”制度真正落实。

会上,翟书记指出,我校“三个老师”的协同育人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师生中获得广泛认同,在本科教学评估中也得到了评估专家组的肯定。他强调,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三个老师”制度要集中体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这一育人宗旨,调动广大干部、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他指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要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使“三个老师”协同育人的工作举措更加深入扎实。

三个老师”制度是我校探索实施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模式。《指导意见》规定名誉班主任由校领导、处级干部或科级干部担任,学业导师由校区或附属医院的名师、专家担任,与对接班级直接联系、及时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供稿:学生处

编辑: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