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石家庄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02.07.2015  21:24

市政府决定,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12分,在市区(含矿区、开发区)和13个县(市)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广大群众要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各发放一次。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