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第四十六号、四十七号、四十八号、四十九号主席令

05.07.2016  23:27

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2日签署了第46、47、48、49号主席令。

第46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47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48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所做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做的修改,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49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的决定:免去袁贵仁的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陈宝生为教育部部长。

 

 转载:《法制网》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