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示范意义的执法检查

14.05.2015  12:53

    5月13日,省监察总队一处唐山执法小组在对河北钢铁集团石人沟铁矿的执法检查中,坚持查制度建设与查责任落实相结合、查现场问题与查前期隐患整改相结合,问题牵引、逐项盯办,收到良好效果。此信息在省局微信平台发布后,刘宝玲局长两次点赞,称“很好,这才是省局水平,有力度,抓到了点子上,特别是对负责人执法更是到位,加油!”、“总队一处的执法有示范意义,站位、理念、思路、方法,值得所有同志借鉴。
  5月13日上午,省监察总队一处唐山执法小组在李琨处长带领下,对河北钢铁集团石人沟铁矿进行了执法检查。该企业属于国有企业,现有职工1136人,单班下井496人。出发前,李琨处长召开执法小组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达到企业后,执法组认真询问、核查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以及2014年底唐山市安监局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了企业尾矿库闭库、排土场管理、井下生产情况等工作,尤其对井下生产系统、尾矿库闭库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档案、职业卫生现场及资料管理档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实地检查。
  检查结束后,执法组结合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条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深入剖析,并与企业深入交换了意见。第一,唐山市安监局及省执法队在企业检查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必须从“一把手”及管理人员身上找原因,真正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二,要求企业高度重视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并通过手机联系的方式,当场验证了井下带班领导工作的真实情况。第三,对企业副井钢丝绳未按照规定检验检测的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副井罐笼的提升使用,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同时,立即联系安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次日到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省局执法组。第四,要求企业高度重视矿山职业卫生工作,及时整改在企业员工及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杆”意识,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严格管理,树立标杆。第六,要求企业针对省局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
  河北钢铁集团石人沟铁矿吴庆祝矿长对省局执法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中肯的意见、要求表示了真诚感谢,并当场表态马上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立即停止使用副井罐笼,第一时间安排设备的检验检测,整改情况将及时反馈给省局执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