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酒后开出租 被行政拘留罚款又记分

28.04.2016  23:27

   本网讯(李忠勇  许静) 春夏之交,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为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反弹,连续开展治理“酒驾”专项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19人,全部依法处罚到位,其中出租车驾驶人杨某“一念之差”酒后驾驶,并拒绝接受检查,强行冲卡,被依法行政拘留、罚款又记分,表示后悔莫及。

  4月23日晚,该大队大队长王连科、副大队长刘涛带领民警到县城主要街道对驾驶员进行“酒驾”检查。当他们行至县城河边路400米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A牌蓝灰色北京现代出租车飞速行驶,并在来回行驶的车流中呈“S”乱窜,形迹极为可疑,刘涛与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面对执勤民警的示意,驾驶员慌张躲闪,略微减速,但民警对其靠近检查证件时,驾驶员猛加油门强行冲卡,险些碰撞执勤交警,冲卡后沿河边路由南向北往城外方向逃窜。刘涛副大队长迅速使用对讲机与前方执勤岗配合协助。5分钟后,两组执勤民警对向拦截,出租车被控制,驾驶员不得被迫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驾驶证,并酒精测试,该为出租车驾驶人杨某,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47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性质恶劣。该司机称:“怀着侥幸心理,一念之差,喝了几杯,没想到真的会被抓,太后悔了”!民警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如果因为你的‘一念只差’,酒后营运酿成事故,伤了自己、亡了他人,会给多少家庭带来灭顶之灾”?当事人连连称是。

  随后,该大队依法给予杨某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