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6号 法制办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6号 法制办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修改36部行政法规废止3部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