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连续3月涨3%启动价格补贴

03.07.2014  13:36

  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这项联动机制与我省已建立的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和《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实施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