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8月8日 安全生产专版

09.08.2016  16:16
河北日报》2016年8月8日 06版   
我省强化冶金建材行业汛期安全生产
  坚决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冶金建材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对冶金建材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在暴雨洪涝情况下可能面临的地基松软、地质塌陷等情况进行预判,有针对性地采取筑坝、加固、填充等防范措施,防止各类险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当前我省正处在主汛期,特别是近期部分地区遭遇强降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数十家冶金建材企业被淹并造成局部停产,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通知提出,要突出五项工作重点,减轻灾害影响:
  ——防止电气事故。对煤气发电、变电站、配电室、接线柜、电缆沟、高压线等电气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防雷部位的防雷接地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厂房、氧气管道、煤气管道、煤气柜等接地设施、跨接线及避雷设施完好;电工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落实电工作业票和作业挂牌制度;劳保防护用品用具要及时检验检测,保证安全有效,并按要求佩戴使用。以防止雷雨天气下触电、雷击和电器设施设备短路、雾闪、放炮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事故。高炉、转炉、铸铁、冷轧等生产环节,要严格防范雷雨天高温铁水、钢水、锌液遇水爆炸等高温灼烫事故。要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及时修补厂房漏雨点,防止雨水灌入车间并在炉基、操作平台等处的积聚,确保相关作业场所和铁水包、钢水包、渣罐等相关设施设备保持干燥。
  ——防止各种有毒有害介质泄漏。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能源介质管网尤其是管道支架的巡检,高度关注敷设较低和埋地敷设的管道,发生险情时,应及时切断介质。要严格落实抽堵盲板、管道清扫置换等高危作业管理,做好过程监护和各项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涉煤气作业的有关规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涉煤气作业。
  ——加强地面以下生产设施安全防护。对处于地平面以下的连铸设备、轧钢设备、地下泵站、隐蔽工程和坑槽沟池井内的相关设施设备要采取防淹灌措施,防止造成意外停产和安全事故。
  ——加强物料管理。加强原料堆场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严防料堆滑坡等事故,确保生产稳定进行。加强地下料仓与物料运输管理,避免潮湿物料进入转炉、电炉、精炼炉等引发熔融金属爆炸事故。
  通知提出,要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针对不同的易受灾区域,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专门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通信器材、应急车辆和应急救援物资,明确紧急状况下断电、停气等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洪、抢险安全知识的专项培训,确保每名队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类工具、设备的使用技能。要组织安排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果断、有效处理,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各级安监部门在雷雨天气期间,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冶金建材企业的巡查调度,及时掌握情况,靠前指挥,帮助企业安全度汛。
  通知提出,要严格把关,确保复产安全。各受灾停产企业要制定复产专项方案,并组织员工对方案进行培训讲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复产前的清理、维修和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全面治理消除因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生产、安全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服务,督促企业将复产方案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对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帮扶,确保企业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防范规定出台
  四类响应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
  省安监局近日制定了《河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防范特别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强化矿山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响应,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规定》提出,要切实确保汛期各类风险隐患管控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要对本矿山水文地质、防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针对掘进透水、软岩冒落、空区坍塌等汛期易发多发事故,重点对井上和井下的防水设备设施、排水设备设施、掘进作业等进行有效管控。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要对露天矿山采场总出入口、排水井口、工业场地、排水泵站、边坡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针对浮石冒落、边坡垮塌、雷电伤害、爆破伤害等汛期易发多发事故,重点对边坡浮石及稳定性、防雷、爆破作业、排水设施及机电设备的保护等进行有效管控。
  涉及排土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对排土场防水设施、排洪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针对排土场冲刷损毁、垮塌等汛期易发多发事故,重点对山坡排土场周围截洪沟、排水设施、下游泥石流挡坝、平台供电照明等进行有效管控。
  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对野外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针对防滑、防塌、防冲等环节,重点对临水、临崖、陡坡、消防、临电、危险物品防护、防雷等设施进行有效管控。
  《规定》提出,切实强化矿山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响应。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根据气象部门暴雨预警信息,或根据本地实际降雨情况积极主动采取以下四类响应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暴雨蓝色预警发布后,影响区域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各项风险管控点进行再次确认,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暴雨黄色预警发布后,影响区域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动员,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降雨期间开展重要部位和地点的巡视排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单班入井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停止生产活动,撤出相关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暴雨橙色预警发布后,影响区域内的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深凹露天矿山企业必须停止生产活动,撤出相关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取消涉及地质勘探等作业的野外活动。其他矿山视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暴雨红色预警发布后,影响区域内的全部金属非金属矿山必须停止生产活动,撤出相关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取消涉及地质勘探等作业的野外活动。转移矿区地面可能受滑坡、泥石流、地表塌陷等影响的居民、职工到安全区域,并封闭影响区域,加强巡查。
   安监动态
  烟花爆竹废弃物排查实行“一企一档
  省安监局、省公安厅近日联合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排查清理及销毁处置情况档案,实行“一企一档”,详细记录排查时间、排查人员、排查清理及销毁处置情况。
  我省要求,认真做好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集中组织有关人员,对2006年以来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清理,确保排查清理充分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危险性废弃物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销毁处置,确保过程安全。
  按照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公安机关对检查发现因工作敷衍,推诿扯皮,逾期未销毁处置遗留危险性废弃物的,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责令限期重新排查、销毁处置。今后对关闭生产企业未能及时排查清理处置危险性废弃物而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9家事故企业未整改落实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因为未整改落实,省安监局决定将9家企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为警示教育事故企业吸取教训,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查找并整改消除隐患,省安监局对2015年度的重大事故企业挂牌督办,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督促落实行政处罚。截至2016年6月30日,9家企业仍未整改落实,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9家企业为——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7·22”中毒事故);张家口秦源超导换热有限公司(在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7·26”触电事故中负有责任);河北世纪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世纪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一品一号楼“6·22”高处坠落事故);邯郸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河北世纪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一品一号楼“6·22”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河北宣化合生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北宣化合生混凝土有限公司“7·7”高处坠落事故);张家口龙兴和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张家口龙兴和顺房地产有限公司“10·1”坍塌事故);宣化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宣化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17”坍塌事故);泊头冀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泊头冀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29”灼烫事故);河北德能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德能钢管制造有限公司“6·20”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