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登记管理年检改公示 7000事业单位受益

30.03.2015  22:19

记者从市编委办获悉,我市已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新制度规定,每年3月31日前,事业单位法人需将年度报告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将年度报告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今年统一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也将由1年改为5年。同时,实行开办资金确认制度后,事业单位在设立登记或变更开办资金时,不再需要提交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市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局长 崔广晓:市民在4月底之后可以登陆石家庄机关事业管理网查询全市7000家网站信息

据悉,实施上述改革后,将进一步减轻事业单位负担,促进我市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网上公示,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促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