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期PM2 .5浓度要下降25%以上

08.07.2017  20:01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我市制定《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我市将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压煤减排、降尘增绿为重点,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为核心,以联防联控、执法监管为保障,实施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强化专项攻坚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主要目标

全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70万亩

意见》中明确,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力争比2016年下降20%左右;冬季采暖期细颗粒物浓度,力争比2016年同期下降25%以上。

其中,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削减1.1万吨、1.1万吨;全市村镇气代煤、电代煤,要完成39万户以上,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要达到75%以上;全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7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9.9%以上。

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降低到68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3.4万吨、4.7万吨;全市村镇气代煤、电代煤完成80万户以上,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5%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0.7个百分点,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以上。

重点举措

强力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能源利用

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治理。2017年10月底前,“1+4”组团城市实现散煤“清零”,其他县(市、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散煤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加快推进城镇集中供暖。主城区重点完成燃煤热源替代工作,到2020年,在市区基本形成以电厂废热、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为主要热源,以天然气、电能等为补充的供热能源结构。

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锅炉。2017年10月底,全市行政区域内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加快淘汰小火电。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机组、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小机组、去产能企业配套机组、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机组以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火电机组。到2020年,基本形成技术先进、节能高效、绿色环保、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火电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控制散煤经营企业数量,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依法查处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查处取缔散煤无照经营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禁煤区”“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

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2017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取缔“地条钢”。2017年,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压减焦炭产能65万吨,压减水泥产能350万吨,完成省下达关停小火电燃煤机组任务。

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2017—2020年,全市完成退城搬迁企业33家,2017年实施9家,2018—2020年实施24家。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或实现达标排放,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明显的企业全部关停。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2017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18年,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工业排污24小时自动监控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以上。

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防治。2017年10月底前,化工类、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重点行业,基本完成深度整治任务,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

优化交通运输组织结构。规划实施国道307井陉县城段改线、拓宽井元线、宜微线、定魏线等4个项目。制定大货车绕行城区和外埠进入我市高排放车辆通行疏导引导方案,做好三环路大货车的限行管控和引导。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依法依规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除节假日外,2017年11月1日起,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我市主城区。加强新车源头管控。自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标准;2019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实施国六标准。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7年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

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2017年全市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率达到95%;2018年达到100%。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全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城区道路达到70%;2018年底前,全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县城城区道路达到80%;2020年底前能进行机械化清扫的道路,实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

推进城市周边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2017年底前,全市各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进一步提升,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规范运行。

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

严格实施综合整治。对全市99个有证露天矿山,继续按照环评要求、排污许可及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实施停产整治,主动申请关闭的,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到2018年底,经整治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加快迹地修复绿化。对“三区两线”主体灭失的29个矿山进行修复绿化,减尘抑尘,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7个矿山修复绿化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2个矿山修复绿化任务。

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

增强森林滞尘减霾能力。在城市,实施环城绿化工程。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单位小区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地和城郊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建设。在农村,建设大网格农田防护林网,引导农民搞好街道、庭院、隙地绿化。

扩大森林生态空间。实施北部“三河绿化”工程,在我市北部的滹沱河、大沙河、磁河(木刀沟)三条河流两侧沙滩地各栽植50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带。实施通道绿化提升工程,对我市境内7条高速公路、1条高铁、4条国道、33条省道等四十余条绿色通道实施绿化完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