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万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五家检测机构通过认定的公告

01.07.2016  03:30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交运〔2016〕204号),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青龙满族自治县万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逃军山村(汽博城西侧))、香河方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香河县五一路3号)、文安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地址:文安县县城北关)、廊坊市三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地址:三河市西环路)、永清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永清县廊霸路城北177号)进行了认定。通过对技术管理文件的审查、现场检测设备的查验和实际检测操作的考核,青龙满族自治县万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五家检测机构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5),通过认定,有效期6年,有效期为2016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 。现予以公告。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