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村精准对接 我省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

05.11.2018  02:53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我省将组织全省100余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精准对接帮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示范带动效应,帮助贫困户增强“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村可持续发展,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因类施策、分类实施、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省农业厅从全省范围内引导100余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县100余个具有开发条件的贫困村结为帮扶对子。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带动、产业拉动、就业推动、技能培训、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开发优势资源,拓宽增收门路,加快脱贫进程。

  基地带动型。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

  特色产业拉动型。龙头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以当地传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等为主要内容,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

  就业推动型。龙头企业开发长期、中期、短期等各种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村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到龙头企业就业。

  技能培训型。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和特点,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开展种植、养殖、特色加工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订单收购型。龙头企业直接与贫困户签订合约,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龙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保护价格、数量收购农产品。

  入股分红型。探索各级政府支持贫困村的专项资金以股份的形式入股龙头企业,让贫困户成为企业的股东。

  我省将强化政策支持,现有支农强农惠农资金优先向“百企帮百村”龙头企业倾斜,省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项目、农业产业化贴息类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项目、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产地初加工项目等,都将对龙头企业和结对贫困村给予重点帮扶支持。(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