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服务”

19.04.2016  10:24

    日前,市政府出台的《石家庄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到,到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达到50%以上;全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0个以上,社区专业社工机构超过50家;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达到30%以上。

     鼓励社区开设微集市、微超市

    我市将针对社区实际,不断扩大社区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并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实行连锁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形成社区养老品牌。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开设双休日及寒暑假特长班、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管护班、四点半课堂等,鼓励社区开设微学校、微集市、微超市、微舞台等居民喜爱的温暖实用的服务项目,形成“微服务”品牌。支持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一批集社区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基层慈善捐助工作站及社区慈善爱心超市,逐步实现布局合理、层级多元、辐射面广的慈善捐助网络体系,方便居民群众就近捐赠款物。

    按照该《规划》,五年内,我市还将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整合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统一平台集成,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开放共享。

     鼓励公共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

    该《规划》还提到,五年内将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注重选聘优秀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发展壮大社区义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工、义工和志愿者三体联动的服务模式。

    我市还将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鼓励公共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区照料服务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健全村民自我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专业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机制

    按照该《规划》,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增设县(市)、区社区服务中心19个;增设乡镇(街道)综合社区服务中心187个;增设城市社区服务站2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中心)900个。对社区服务用房达不到30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由县(市)、区政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购买等方式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站。

    该《规划》提到,我市将通过政策引领、资金支持、孵化培育等途径,引入和发展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门类齐全、错位发展、功能有别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孵化基地,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困难人群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及面向全体居民的社区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