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再公布16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

10.07.2015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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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继去年首次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后,河北省安委会日前再公布16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河北省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不积极整改、不接受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或不足额缴纳罚款的,列入安全生产管理“黑名单”,半年公布一次。

什么原因导致企业上“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受到怎样的惩处?这些惩处能否落到实处?

啥样企业列入“黑名单”?

每一个“黑名单”的背后是一起事故。

2014年9月1日,沧州市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污水泵站作业时,一施工人员进入泵站井室后中毒窒息。在没有防护措施下,工友盲目施救,致使3人中毒死亡。

10个月过去了,该公司并没有缴纳罚款。7月初,河北省安委会在先后下发两次提示函无效的情况下,将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河北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杨建普说,去年全省有47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逾期不缴纳罚款或不足额缴纳罚款、不按期整改隐患。截至今年6月底,47家事故责任单位中,31家企业整改落实到位,16家未整改到位。

廊坊市钢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3·2”煤气中毒事故,10万元罚款未缴纳;高阳县双润纺织有限公司“10·20”机械伤害事故,220万元罚款未缴纳……记者发现,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并不重视隐患整改,没有缴纳罚款。根据事故属地管辖、属地处理原则,省安委会将逾期不整改的16家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