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法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26.01.2015  16:11

    近日,黄骅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成为全省惟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据了解,此批50个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是经各地中院和基层法院申报,各高院遴选推荐,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审核,从99个候选单位中评选产生的,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近年来,黄骅法院坚持“文化建院、文化兴院、文化强院”的理念,把文化建设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以文化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

    以“公信、勤廉、为民、团结、卓越”的黄骅法院院训统领精神文化建设,谱写黄骅法院院歌,坚持“传院史、行院训、唱院歌”,传承黄骅法院精神,增强职业尊荣感和集体归属感。创建“书香型”法院,争创“学者型”法官,开展学法律、学经典、学国学“三学”活动,在经典学习和传承中建构并引领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努力以优秀的法院文化引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构建全媒体文化平台,建立了黄骅法院官网和办公局域网“两网”、黄骅报天平之光法院专版和黄骅法院内刊“两刊”、黄骅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充分利用黄骅电视台和黄骅电台“两台”强化文化舆论引导,搭建起全方位的法院文化宣传平台,使法院工作走进社会各个层面。举办法官沙龙深化业务研讨提升业务素养,创办天平笔会等特色法文化主题活动陶冶情操,开展中外法学、院校、法企文化交流扩大影响,不断扩展法院文化外延,突显法院文化力量。

    黄骅法院立足实际,挖掘法院文化新亮点,积极打造四张文化名片。创管理文化品牌,推行精细化管理,整合和修订了35万字106项制度规范,以完善的制度管案、管事、管人。该院审判管理的工作经验成为全省学习的蓝本。创调解文化品牌,率先在沧州法院系统建立了首家人民调解室,积极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阳光文化品牌,实施阳光司法,在沧州法院首开庭审网络公开先河,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常态化,文件流转、案件审批全程留痕,案件流程全景公开。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创法官文化品牌,叫响“精英文化”品牌,倡导敬业文化,好人文化,开展“创品牌法院,做金牌法官”活动,培树优秀法官新形象,队伍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吴忠良、全省法院个人一等功获得者董宪军、“舍小家顾大家”的忠义法官戴军、见义勇为的好人法官吕旭礼等一大批优秀法官。2014年,法官人均结案179件,法官年办案最高达到324件。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