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三公开三认可全程监督”让退役士兵阳光安置

06.08.2016  00:04

      为切实做好黄骅市2015年度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黄骅市政府出台了《黄骅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办法细则(试行)》,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行“三公开三认可全程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公开档案考核打分排名。按照《民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黄骅市纪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全程监督下,黄骅市民政局安置办工作人员对退役士兵服役部队邮寄出的退役士兵原始档案记载的服役年限及其贡献等情况进行打分,量化其服役贡献。经待安置对象本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依据档案得分进行排名,并在黄骅民政网、阳光民政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公开安置计划。根据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情况,黄骅市民政局制定安置方案,报请黄骅市政府研究。黄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下达安置计划。黄骅市民政局将下达的安置计划在黄骅市民政局网站及阳光民政公开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公开安置去向。坚持高分优选的原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依次在安置计划内自主择岗,并在选择岗位表上签字,认可所选岗位。择岗结束后,将安置去向在黄骅民政网及阳光民政公开栏进行公示。四是全程监督。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黄骅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接收单位副职和已安置退役士兵代表对现场监督,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工作,使黄骅市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