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年底到期

18.09.2014  11:48
 

提前淘汰黄标车可获相应财政补贴 请广大车主抓紧办理

本报讯 (记者 胡雁冰 实习记者 李红雨) 昨日,记者从我市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不再执行淘汰黄标车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请广大黄标车主对自己名下的黄标车尽早实施更新和淘汰,共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美丽石家庄。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粘贴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按照《河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等文件要求,我市在2014年年底前将淘汰全部黄标车。

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淘汰黄标车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据介绍,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5月24日至2014年12月31日;补贴业务受理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对已经交售的黄标车涉及的交通违法记录,交管部门将特事特办,予以减免,方便原登记所有人使用原号牌编码。

财政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

1、北二环服务窗口,位于胜利北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北行1000米路东海光苑8楼;电话:66515111、66515222。

2、西三环服务窗口,位于新华路与西三环交叉口外环辅路北行500米路东;电话:66692318、66692328。

3、黄标车确认咨询电话:67667065(市环保局)。

申领财政补贴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1、需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拍照、车辆登记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电话预约回收公司拖车运输回收黄标车或自行将车辆交到回收公司各回收网点;

2、交售车辆后,需车辆登记所有人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标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拍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辆登记所有人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建行)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财政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财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货车

中型13000元

重型18000元

微型6000元

轻型9000元

客车

大型18000元

中型11000元

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

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

轿车

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1.35升及以上

排量10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