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

09.06.2014  11:40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汤润清 通讯员孙愫)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唐山市2014—2015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办法》近日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可获18000元的财政补贴。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的黄标车,是指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淘汰即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将黄标车交售给该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

    根据《办法》,此次享受补贴的车辆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未到强制报废标准而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本补贴政策发布前在本市登记上牌且于规定时间内在本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辆。其中,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此外,不在享受补贴范围的还有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