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夫妇为送孩子上幼儿园办假出生证被罚

09.06.2015  12:39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刘涛)“我也是心急乱投医了,小孩子上幼儿园必须要户口,但又没有出生证,只好通过街头广告花了500元做了一本假证。”6月8日上午,在石家庄鹿泉区公安局宜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来自宜安镇某村的李某哭哭啼啼一个劲地恳求办事民警能“放她一马”,称“以后再也不做这傻事了”。

    据悉,李某今年31岁,2007年与同一个镇的同龄人杜某未婚同居,2013年5月份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一家私人医院产下一男孩。因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没办理孩子的户口申报。一开始想去医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材料,李某打了退堂鼓。

    孩子现已两周岁,想送孩子去幼儿园,经打听,到公办幼儿园必须提供户籍资料,但她儿子的户口还没申报。思来想去,李某自作聪明,联系了街头广告中办假证的人,花500元做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铤而走险到宜安派出所窗口办理小孩出生申报手续。在审核材料时,主管户籍的副所长李华平凭着多年的户籍经验,发现其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明显疑点,经查验认定,系假证。

    “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结婚证,都是用来证明身份、资格、权利义务关系的证件。伪造或买卖国家证件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后,李某主动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6月8日,鹿泉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李某1000元的经济处罚决定。另外,该所副所长李华平帮助他们采集了血样,送有关部门做亲子鉴定后,尽快给孩子落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