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高音喇叭咒骂生母,法律必须干预

21.08.2014  12:58

    “王芬!你他妈窝囊得很!老子要跟你断绝关系……”19日中午,九龙坡区六店子农贸市场门前,摆放在一个三轮车水果摊上的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一连串恶毒的咒骂,各种脏话回荡在农贸市场上空,足有半个小时。骂人者是一名28岁小伙,被骂的王芬不是仇家,而是他50岁的母亲。(8月21日《重庆商报》)

    只因发生一些家庭内部矛盾,积怨越来越深的儿子便罔顾道德与法律,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大爆粗口,就其在大街上采用高音喇叭录音后反复播放辱骂方式来看,其侮辱与谩骂显然已超过了家庭可以忍耐的极限,甚至公众可以忍耐的极限。

    每个家庭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舌头还有与牙齿打架的时候,因此对于家庭内部矛盾,每个人都必须遵循各自的做人原则,善待每一个家庭成员。话说回来,哪个父母不深爱自己的子女,而作为子女,不求你知恩图报,但也不能将父母当作包袱与累赘,更不能肆意咒骂生身之母。

    在大街上摆水果摊做生意,儿子与母亲成了竞争对手,这本是一件好事,只要双方互谅互让,加强合作,完全可以消除误会,将生意做活做大,可惜,儿子黄波根本不顾母子之情,不顾生意场的某些商业规律。习惯了霸道,唯我独尊,因此只要哪一点不如意,就将父母当作出气筒,这样的儿子很忤逆,更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

    奇怪的是,黄波以如此奇葩的谩骂方式侮辱自己的生母,竟然无人主持正义,也没有哪一级组织出面平息事端,难道仅仅是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而照我看来,这样的大逆不道之举早已超出了一般的家务事,可谓有声音有真相,对于这样的儿子,父母管不了,家庭管不了,那么政府就有责任插手干预,儿子如果不认错,继续为非作歹,就采取行政直至法律上的措施,直到其恢复做人的标准和作为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据悉,黄波与父母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还曾去电视台专题调解过,可惜母子之间的芥蒂越来越深,究竟如何化解他们之间的恩怨,需要社会组织予以必要的调解,对于如此涉嫌违法的行为,必须进行惩戒,方能维护受害一方的权利,也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