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对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案件专门管理

27.11.2015  09:23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对于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案件,北京市法院将实行专门管理。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建立三级法院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信息共享、问题研判、执法尺度统一的机制,确保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意见》提到,推动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协调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裁判标准统一机制,继续深化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联动和审判工作协作,探索推进人员交流等。

今年以来,北京法院与天津、河北两地法院已开始着手实行相关司法联动合作。截止目前,在执行委托调查(查询)工作中,依托各自的办案系统,北京法院接受天津法院委托查询案件400余件,接受河北法院委托查询案件60余件,北京法院委托河北、天津法院查询案件100余件。

据悉,在服务和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北京西城法院围绕各方利益诉求,通过调解已使案件调撤率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