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大

05.12.2016  09:05

近日,在石家庄市诉调对接建设经验交流调度会上,高邑县做了典型发言。高邑县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真正让诉调对接中心这个小杠杆发挥了大作用。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高邑县诉调对接中心设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由法院人员、司法局、人民调解员组成。中心有3间调解室和1个接待窗口,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全部上墙。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共有9人,其中1名中心主任,由法院主管副院长兼任,副主任1名,由司法局基层科长兼任,法院工作人员1名,调解员6名。其中,调解员享受以案定补经济待遇。

二是明确职责,发挥作用。诉调对接中心的主要作用是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并采取“诉前调解+案件速裁+人民调解对接”的工作模式,对工作人员和调解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让其做到心中有数。在诉调案件中,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对接,及时审查,及时立案。

三是取得成效,赢得赞誉。自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件,其中医疗纠纷2件,交通事故纠纷26件,劳动纠纷5件,保险纠纷3件,商业纠纷1件,婚姻家庭纠纷10件,其他纠纷15件,成功调解54件,调解成功率8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诉讼纠纷34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