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邑县:突出主业 尽职尽责 把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8.11.2014  00:05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两个责任,其中一个就是纪委负监督责任。高邑县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结合县域实际,突出主业,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高邑县提出,纪委应围绕“四个必须”,把监督责任理清抓细抓实,把压力逐级传导,把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当好责任人,种好“责任田”。 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高邑县深入研讨了“转什么、往哪转、怎么转”的问题,他们深入机关、农村、企业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89条,明确了“三转”工作思路。同时,加大了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截止到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0件,结案1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3%,其中查处乡科级案件13件,贪污贿赂案件50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