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松动 湖北将降10%左右

20.05.2016  11:05
  备受争议的高速公路收费高问题,开始出现了松动迹象。

    

  5月1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从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很多省份都在出台相关文件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但是,记者梳理发现,一般是对部分高速路线的费用进行调整,且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小,调整范围覆盖全省、且总体降低幅度达到一成的,湖北尚属首次。

  

  实际上,社会各界对高速公路收费期限长、收费标准高等问题的争议不断,湖北此次的做法撕开了高速公路降费的口子,为高速公路收费降低探路。

  

  对此,重庆交通大学教授王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下降是发展趋势,或将会有更多的地方效仿。

  

  对货运物流企业影响较大

  

  上述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显示,按湖北省现有通行费收入的规模测算,降低收费标准后,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同时,湖北将加大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力度。降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的征收标准,由车辆通行费清分后实际通行收入的3‰降至2.5‰;延续对ETC客车用户5%优惠政策,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

  

  《2014年度湖北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湖北省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62.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62.1亿元。其中,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缺口44.7亿元,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17.4亿元;高速公路收支缺口68.11亿元。

  

  从全国来说,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0亿元,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收入3549.4亿元,收支缺口1359.6亿元。高速公路收入、收支缺口分别占收费公路的90.6%、86.5%。

  

  一位长年在湖北和安徽之间奔波的私家车主黎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两地全程不到300公里,开车走高速公路的费用是115元,如果坐火车的话只需要42元,两种方式所花的时间差不多。

  

  相对个人出行而言,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对货运物流企业的成本影响较大。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最新数据表明,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6.6%,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化物流总额的比重为4.96%。

  

  专家:需平衡相关企业利益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阳旭表示,在我国货物总价值中有30%都被物流费用耗去,物流成本成为物价高的直接推手。

  

  黄阳旭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减轻企业物流成本,为中小企业发展松绑解压。

  

  一些业内专家也提出,大幅降低或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府还贷公路;一类是经营性公路。国家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主要有两个,分别为: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有法可依,但是,节假日免费政策尚缺乏法律规定。

  

  早在2013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过程中,就曾因为“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的规定是否写进条例而引发争议。

  

  顾大松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规定,由于涉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利益,政府不宜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如果是从降低企业成本角度,也需要平衡经营管理单位的利益。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也是企业法人,如果降低收费标准的话,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样其他人投资高速公路的时候对未来收益就会有一个稳定的预期。”顾大松说,否则的话,可能会让社会资本不敢投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