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保中高考生饮食安全“小饭桌”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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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6月5日讯(记者 解娜娜)暑期来临,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引发各种食源性疾病,为确保暑期,尤其是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河北省食药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暑期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增强考生安全意识确保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
中高考日益临近,中高考期间餐饮安全将成为河北省食药监局的监管重点。河北将对中高考就餐点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落实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针对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健全和完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无证经营予以取缔
《通知》要求,利用暑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硬件条件不达标、“明厨亮灶”改造要求不到位、“清洁厨房”活动开展未落实、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不规范的学校食堂,利用暑期进行有效、全面整改。
同时,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倡导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无缝隙监管 “小饭桌”等将被纳入监管
《通知》明确,对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饭桌”、“学生公寓”以及暑假期间短期开办的“夏令营”、“培训班”等托管机构要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无缝隙监管。
相关部门要组织对上述托管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摸清底数,详细登记其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并建立监管档案。
食药监部门要从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加工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明确开办标准。并对辖区内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其经营者有针对性地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指导、帮助开办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关硬件设施。
学校禁止采购加工四季豆排查隐患
《通知》还明确要求,定期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学校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食品,禁止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以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索票索证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