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在“雾里看花”中“烤”验谁?你领到了吗?

14.07.2015  16:38

   导读: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

     中东部开启“烧烤模式”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我国中东部地区也将迎来大范围高温天气,中央气象台12日晚拉响高温黄色预警。

  中央气象台监测显示,12日白天,京津冀等地的气温便已迅速上升,北京、天津、河北大部、河南西北部、湖北西部、重庆、四川东部及华南中东部等地气温有35至37摄氏度,其中北京东北部、河北中部局地有38至39摄氏度。

  预计13日白天,高温范围还将有所扩大,华北大部、黄淮、江淮西部、江汉、江南中西部、华南大部以及重庆、陕西关中等地有35至37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38至40摄氏度。

  据了解,5月中旬以来,华北大部、陕西北部、山东北部及山东半岛等地降水偏少,大部地区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5至8成。目前,陕西北部、山西中部、河北大部、京津地区、山东北部及山东半岛等地存在中度以上气象干旱,其中陕西北部、山西中西部、河北东部、山东北部等局地有重旱。(新华网)

     多地“高烧”入伏

  13日是农历夏季入伏的第一天,中国多地迎来高温天气。

  中央气象台当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13日白天,华北大部、黄淮、江淮西部、江汉、江南中西部、华南大部以及重庆、陕西关中等地有35至37℃的高温天气,其中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38至40℃。

  13日,北京最高气温飙升至38℃,局部地区突破40℃,京城瞬间变成“烤箱”。有网友戏称:“今天的北京,躺床上,红烧。铺凉席,铁板烧。下了床,清蒸。出去一趟,爆炒。游个泳,水煮。”

  气象专家在解释北京当日高温天气时称,北京东边,台风“灿鸿”的外围云系距离北京数百公里;而西边降雨云团仍在甘肃、宁夏一带,距离北京近两千公里。两团“远水”救不了京城的“近火”,整个华北平原处在两个天气系统中间的晴空区里,日照强,增温显著。 》》》详细

     高温天气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下,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早在2012年通过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是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重头戏”,据法制晚报报道,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24元;海南时间最长,为每年的4月至10月。

  北京市安监局官网显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此外,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法律人士表示,高温天气下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需要先认定为工伤。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