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地税局推行大要案“审理前置”成效显著

10.11.2015  18:44

  今年以来,石家庄高新区地税局积极探索实施“审理提前介入”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审理部门政策把握与执法程序指导参谋效能,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截止目前,该局已对4起重大税务案件实施“审理前置”,入库税款共计450余万元,同比增长50%。

  一是查前分析,积极开展案头分析工作。在实施检查前,审理人员与检查人员联合行动,采取数据分析,资料对比等方法,初步确定检查的疑点、线索以及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形成检查工作预案,明确检查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二是全程监审,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实质。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共同分析案件内容、共同研究,寻找案件的切入点和检查方向,制定可行的检查预案并启动对案件检查过程的全程跟踪;三是即时报审,实时解决疑难问题。审理人员随时关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政策疑难、案件定性及证据采集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请示;四是阶段会审,保证案件向审理环节顺利过渡。审理人员通过参与案情汇报会,及时掌握案件查处进度,对检查阶段中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分析并明确政策定性。

  例如:检查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检查时,由于案情复杂,且涉及税种较多,调查取证工作也十分繁重,稽查局决定启动“审理提前介入”工作程序,指示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调查之初,审理人员与检查人员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该公司的实际开发情况,制定了周密的检查预案。并结合初步案情,明确了取证工作的方向,做到证据确凿。在会审阶段,审理人员根据案情对相关涉税政策进行梳理答疑,明确政策的适用,并对案件进行快速、准确定性,仅用了二十多天就完成了从检查到执行入库。

  此举不仅有效地规避了执法风险,也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作者:牛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