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娟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17.09.2014  18:18

   本网讯  (常小强) 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高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3万元。

  高娟生前系新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自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2013年12月23日,高娟因劳累过度,病情恶化,在工作中心脏骤停,不幸牺牲,年仅45岁。

  高娟的感人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等媒体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省委书记周本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董仚生等先后对学习宣传高娟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