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普通高中违规收费的主要形式及其审计对策

30.08.2017  12:51

 

  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违规收费屡禁不止、名目繁多,应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

  一是重复收取择校生学杂费。通常高一新生入学时只需一次性缴纳高中三年六个学期的择校费,即可办理择校生入学手续,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学校不得另行收取学杂费。然而,少数学校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又按照统招生同一收费标准重复收取已缴费用的择校生后五个学期的学杂费。此种行为极具隐蔽性。

  通常情况下,这类重复收费会在学校财务账内核算。因此,审计人员只要通过核实每个年级或班组的择校生与统招生人数,检查收费单据及收费标准,就能发现其中奥秘。

  二是超指标,多招择校生,增收择校费。超指标招纳择校生目的是为了增加学校财力,而加收择校费是较快增长学校财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择校生名额受教育主管部门限制,所以,除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名额外,少数学校还玩起了“先斩后奏”的策略。他们先突破指标限制,多招择校生,实现学校财力的增加。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往往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既成事实”予以默认。因此,只要有生源,教室能够容得下,学校是不会顾忌择校生指标限制的。由于择校费数额较大,已引起了社会和审计机关的关注,大部分学校会将超指标招收取的择校费纳入财务账内核算,但也有少数学校将增收的择校费悬于账外,这就加大了审计检查的难度。

  针对此类情况,审计人员需要仔细核实教育主管部门的择校生招收指标、学校高一新生统计情况,必要时,从高一年级教材发放情况、学生成绩表等资料入手,分析高一实有学生数以及择校生实际人数,从中发现问题。

  三是违规多收代管款项。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学校在收取课本、作业本等代管款项时,应在学期期末时对代管款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然而不少学校不仅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上限收费,且不予及时结算、不予清退多收的款项,形成了学校挂在账内的机动可用财力。

  一般情况下,对未予清退的代管款项结余,学校一般采取长期挂账,或年度末转入结余,或将其他费用开支直接在代管款项中予以列支。审计人员只要对相关科目按程序进行审计,并核实代收款项的实际开支数额,此项违规行为便一目了然。

  四是账外收取学生基础训练费。不少学校认为,现在学生面临高考压力,仅靠教材学习和教师布置的训练作业,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因此,学校需要通过从新华书店订购正版的教学辅导材料、基础训练资料,或通过授课老师自编印制的模拟试卷等资料来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这些资料并非免费,而价格监管部门又不允许学校为此向学生公开收费。“无奈”之下,少数学校选择了账外收费、账外核算、账外管理等办法。

  审计人员可以从收费时间、收费凭证、资金管理、订购资料来源等环节出发,寻找突破口。首先,从资金管理账户入手,查看开学缴费日期与账户资金归集日期是否存在时间差;其次查看资金归集的单笔金额大小和单日归集笔数,以此来分析资金是否经过了过渡。同时,从入账的学生缴费收据填写情况入手,检查分析学校收费时是否按人数逐笔填开,是否存在事后补开合法收据的可能。通过内查外调的方式,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另外,对此类基础训练费的收取情况也可以通过对新华书店教辅资料销售情况的延伸审计调查,检查学校账内是否存在教辅资料费用报销发票,确定学校是否存在账外收取、账外核算、账外管理等情况。

  五是以家长捐赠、家长委员会委托管理等形式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不少学校以周六补课的名义违规收费。为了使收费行为合法化,学校指定部分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以家长委员会委托管理的形式收费,极具诡秘性。

  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可先从周六课程安排入手,确定周六补课的事实。再在授课教师课时津贴发放表中分析周六授课补助是否已于学校财务账内列表发放;如果账内发放表上不含周六授课补助,那么可以肯定存在账外补助。下一步,就可以要求学校提供与周六补课收费相关的收支资料,并说明相关情况。

  六是班主任账外零星项目收费。不少班主任老师根据学校安排,随意向学生收取诸如考试答题卡、体检、看电影、校服、毕业班照像、心理辅导资料等费用,甚至未出具任何形式的收款凭条。这种现象在高中尤其是高三毕业班相当普遍。如何收,收多少,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在学校财务账内不会反映。

  针对这类违规收费,审计人员可尝试从查阅学校学期工作安排、学校行政会议记录等资料入手,分析学校总体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教学业务管理事项,再从财务账内逆向排查。财务账内没有类似的业务费开支的,极有可能在账外收取了专项费用并进行开支。也就是说,学校应该开支的项目支出在账内却没有记录的,一般都存在“账外循环”的问题。审计人员要通过深挖细追,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走访座谈,查出学校账外无依据收费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平罗县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