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警方提示:谨防骗子利用高考、中考之机实施诈骗

06.06.2014  20:53

   本网讯(李忠勇)   近日,井陉县公安局秀林刑警队经过细致工作,将冒充中专学校招生诈骗逃匿两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51岁,本县人)抓获归案,并将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化名王晓军,假冒石家庄某中专学校的名义,以能给人安排工作为由进行招生,先后诈骗学生家长张某、尹某、吴某等人报名费、培训费共计3万余元后,逃之夭夭。我县秀林刑警队接报后,经过缜密侦查破获此案,但多次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未果,即将其上网追逃。今年4月,在开展“春季攻势”中,该队通过调查走访,获悉王某与家人有书信住来,便将其作为追逃重点人员开展工作。经了解,王某在逃期间更换过10多个手机号码,且先后在鹿泉市、行唐县、石家庄郊区及山西省等地藏匿,行踪不定。民警通过回访受害人,获悉鹿泉一出租车司机曾开车拉过王某,便立即前往鹿泉进行调查,获取了王某的联系方式。当民警发现王某的行踪后,即快速反应,秘密跟踪,最终在行唐县贾洛营村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冒充中专学校诈骗张某、尹某、吴某3万余元逃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以往情况,此类高考、中考诈骗案件发生的时间和骗术,大致可归为三个阶段:一是考前阶段,骗子往往以提供试题、传递答案或者用“免试入学”等方式实施诈骗;二是录取阶段,有的假冒学院、学校的名义,以毕业包分配,能安排好工作为诱饵实施诈骗,有的自称“有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照样能上大学”等实施诈骗,还有的竟然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让当事人事先将学杂费、住宿费等打入其账户实施诈骗;三是录后阶段,骗子假称考生落榜后会想不开,利用考生家长的恐慌心理或以“学校未能招满而实行计划外补招”等幌子骗取家长的信任,从而实施诈骗。除此之外,骗子还大量张贴、散发虚假招生信息,设立“自主招生”、“定向委培”、“特殊政策招生”和“军校地方招生”等骗局实施诈骗。

   民警提示: 

  今年又到了毕业季,不法分子借用高考、中考的机会,招摇撞骗活动也开始抬头。家长和考生都希望子女和自己考个好学校,上个好专业,将来有个好前程,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防骗这根弦,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在高考、中考的各个阶段,要认真了解高校招生的录取政策、规定及程序,遇到不了解的问题,应当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切莫盲目轻信小道消息,马路消息。对于从非正规渠道得来的信息,一定要慎重对待,仔细辨别真伪,反复进行核实,必要时亲自进行实地考察,确实准确无误后再做决定。特别是当遇到有人索要这费那费时,更要谨慎出手。一旦遇到骗局,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协助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