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组织推动、制度建设、实施成效等

14.12.2017  17:19

图为验收组在石家庄查阅该市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资料。 刘小林 摄

 

本报讯 (记者 刘小林 赵媛媛)近日,河北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从12月6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组织验收小组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省直有关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三项制度组织推动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实施情况以及各市开展的创新性工作成果等。其中,组织推动情况包括:制定本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监督检查、组织培训、月报告、征文报送、自查总结等。制度建设情况包括:3个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4类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5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情况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事前、事后公开是否按要求落实,事中公示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告知、是否在办事大厅、窗口等明示执法人员相关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市政府法制办是否确定本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的类别;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情况(抽查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是否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是否按照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行法制审核。

根据通知,对各市的验收采取书面汇报、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每个市抽取2个市直执法部门,抽取1个县的2个县直执法部门,各抽取2个行政处罚案卷;每个市行政审批局抽取2个行政许可案卷,验收组带回集中评查。同时,引进第三方评估,对各市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省直有关执法部门的验收,采取书面验收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各级法制机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验收方案的分工和要求,密切配合,防止出现工作责任推诿、资料数据不全不实的现象。此次验收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来源:河北法制报·政府法治2017年12月14日